房屋漏水问题是居民小区中常遇到的问题,它不仅严重破坏房屋使用功能,还影响居住环境舒适度与安全性。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速裁一组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孙某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小区内顶层房屋并办理房产证。2020年6月底收房时,孙某即发现屋顶多处渗水,立即向物业公司报修,此后五年间,屋顶渗漏问题反复发生,始终未根治。孙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催告维修,但仅进行表面修补。截至起诉之日,主卧及餐厅仍存在渗水点,2025年6月15日渗水更导致餐厅壁布大面积变色损坏。因长期持续渗漏造成天花板鼓泡剥落、壁布损毁,严重破坏房屋使用功能及居住环境。孙某认为开发商未履行房屋保修义务(屋顶防水保修期5年),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维修管理职责,共同导致自己权益持续受损。无奈诉至法院。
审理情况
由于矛盾争议较大,三方当事人经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多方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原告称自己五年期间一直因为房屋漏水问题得不到解决,很是疲惫和委屈,买了新房应该是高高兴兴入住,谁知却引来了烦恼,但被告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也称自己及时处理了业主反映的问题,已经尽到了相关义务。
法官了解情况后,先平复当事人的情绪,引导他们理性地看待问题、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并通过释明法律让当事人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开发商、物业公司与原告孙某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开发商公司对孙某房屋渗水处进行维修(已履行),并自愿在原告孙某房屋质保期外(自2025年7月22日起 6个月内)若原告孙某房屋出现渗水情况,被告开发商公司承担继续维修责任;被告物业公司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原告孙某的物业费按80%收取。至此,该案不仅得到圆满化解,还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王项峰 苗钰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