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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3 09:22:52

安徽六安市:舒城首办“不受事项限制”法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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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专程赶赴千人桥镇某村民家中,为一位特殊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在面对面的细致交谈中,工作人员了解到,申请人所涉纠纷为运输合同纠纷,按照以往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规定,并不在援助之列。

然而,经过深入核查发现,该申请人系重度残疾人,且无任何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完全符合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中 “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 的人群类别规定。秉持着应援尽援的原则,工作人员当场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第一时间指派专业律师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已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并经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疾病儿童,当他们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限制。

这一创新性规定针对部分特定困难群体,精准取消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限制,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生动诠释了法律援助为弱者维权、为民生护航的服务宗旨。此次舒城县受理的这起案件,不仅是当地首件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的法援案件,该受援人也成为了新条例施行后舒城县首位直接受益者,标志着舒城县法律援助工作迈入了更加普惠、精准的新阶段。

下一步,舒城县将持续加大法律援助法及《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实事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更多城乡困难群体了解并享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实惠,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汪新生 刘中扬)

【责任编辑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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