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地回不去,给你发个红包表示感谢……”“感谢对我们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红包就不必了,能帮你把钱要到手也是我们法院人的工作目标。”
2025年7月2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调解员闫思明的微信上收到了当事人发来的感谢红包,调解员当即向其释明工作纪律,郑重拒绝,并告知当事人红包将在24小时后自动退回。事后,调解员按照规定在“三个规定”平台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展现了法院干警恪守廉洁底线的职业素养。
2022年10月15日,蒋某以理财为由向万某借款50000元,约定月息1.5分,用期6个月。后万某多次向蒋某催讨借款本金及利息,蒋某一直未履行,催要无果后,万某将蒋某诉至灵宝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核实,蒋某对借款事实及借条真实性均无异议,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履行。在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下,详细说明诉讼风险及自动履行的优势,蒋某最终主动清偿了全部利息15750元,并与万某就本金偿还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灵宝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先行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中,调解员严守职业操守拒收红包的行为,正是该院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体现。下一步,灵宝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清廉司法成为新时代法院工作的鲜明底色。(张蓓 彭梦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