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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2 10:31:19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车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大风”引发的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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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车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大风”引发的事故纠纷。

案情回

老李的电动车被狂风吹倒,砸在老王停在路边的汽车上,致使车身受损。老王要求赔偿,老李却道:“风刮倒的,怎么能全怪我?”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调解过程

在法庭调解中,法官明确指出大风虽是意外因素,但并非老李的“免责金牌”。作为电动车车主,老李对车辆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在明知大风预警的情况下,老李是否选择了安全、稳固的停放位置?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如果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能有效防止损害发生,便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做老王工作,确认其车辆是否规范停放在车位内?是否注意到周边环境的风险?如果老王自身也有疏忽,且该疏忽行为导致车辆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则可相应减轻老李的赔偿责任。这也成为最终老李仅承担部分赔偿的关键依据。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老李的情绪逐渐平复,从最初的满腹委屈到慢慢理解了法律对公共安全责任的划分原则,并主动向老王致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李当场支付部分修车费用,老王也表示谅解,这场纠纷仅用不到两小时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矛盾,还避免了判决可能带来的执行难、成本高、对立情绪加剧等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当法律条文在调解中得到灵活、务实的应用,公平与和谐便有了最温暖的落地方式。(王金磊)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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