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组织专项执行行动,对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涉执财产开展鉴定、清点、扣押工作。行动全程邀请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及村委代表现场见证,公证处同步进行公证记录,在多方监督下,顺利破解保管人不配合执行的难题,以规范高效的举措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案件背景】
内蒙古某投资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唐某等人的薪资,唐某等22人申请劳动仲裁,经清水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内蒙古某投资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应向唐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生活费等款项共计55.9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内蒙古某投资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唐某等22人分别向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清水河法院依法进行财产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根据线索了解到保证人崔某(为内蒙古某投资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办公楼库房存放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水立方酒品若干箱,崔某同意以该酒品抵偿本案申请人的欠薪,执行局遂组织干警进行搜查,并将该酒品等进行查封,随后请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鉴定。由于案外人某路桥公司与内蒙古某投资公司清水河县分公司有债务纠纷,该酒品存放的办公楼被移交至该路桥公司,该路桥公司针对酒品的所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酒品处置被搁置。
战前部署,精密筹划行动“防火墙”
后经法院审查查明,上述酒品所有权为崔某个人所有,案外人异议被驳回。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推进该案执行工作,清水河法院决定依法对查封酒品采取扣押措施,加快涉执财物处置。
为确保行动万无一失,清水河法院召开动员部署会,分管副院长吕彦主持会议,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参会。会上,吕彦副院长按照行动方案进行详细部署,明确行动的目标、流程及注意事项,强调“既要依法高效完成财产处置,也要注重规范执法,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针对仓库位置偏远、酒品存在权属争议、扣押措施易引发抵触情绪等情况,执行局制定了详细预案: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执行法官、执行干警、司法警察、专业鉴定人员、协执单位、监督单位、公证处等组成的行动小组,进行细致分工,确保责任到人、流程清晰,为行动顺利开展筑牢基础。
协同发力,多方联动破解执行“梗阻点”
行动当日,20余名法院干警集结出发,到达现场后,某路桥公司的工作人员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拒绝提供库房钥匙,试图阻挠执行人员进入办公楼。执行法官向该路桥公司工作人员出示法律文书,耐心释法明理,严肃告知其阻碍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执行干警与司法警察迅速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引导见证人员在指定区域观察,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维持现场秩序。在多次劝导无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强制进入仓库,依规打开仓库门锁,干警们立即按照分工投入工作。
高温鏖战,汗水铸就司法“公信力”
鉴定师逐一核对酒品商标、生产批次、保质期,借助专业仪器进行检测,区分正品与瑕疵品等;法院干警与公证员配合,按编号、数量逐项登记,全程拍摄清点过程,对每箱酒品张贴封条并标注,确保一物一核对、台账相符合;执行法官现场与见证人员沟通,解答其疑问,主动接受监督。
七月的午后,仓库内温度非常高,干警们的制服被汗水浸透,脸上的汗珠顺着脸颊滴落,手上沾满酒品外包装的尘土,但没有人停下手中的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顺利完成60余箱水立方白酒的鉴定、清点工作,所有酒品安全转移至法院指定的专业仓储场所。仓库内剩余相关物品,执行干警依法进行了登记封存。
本次涉民生案件扣押专项行动,凭借多方联动的协作力、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圆满完成任务。下一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深化部门联动,强化执行惩戒,织密查控网络,用足执行措施,切实将司法为民的承诺落到实处,以更有力的执行成效守护民生福祉、彰显司法权威。(赵玲 许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