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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1 16:04:19

一案一码动态管理 分流受理分类流转——吉林出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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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委政法委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县级综治中心与基层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衔接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通过前端引导、分流受理、分类流转、案结事了“四步走”,推动共同做实当事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工作。

前端引导阶段,《机制》明确综治中心科学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法院配备工作人员,配合接待有立案诉求的当事人,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渠道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导引台”需释明多元化解的优势,对同意选择多元化解的当事人,引导分流至综治中心受理区登记受理;对不同意多元化解并坚持立案的当事人,由法院依法受理。《机制》还归纳列举了13类适宜多元化解和4类不适宜多元调解的矛盾纠纷。

衔接办理过程中,《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调解组织按照《吉林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指引手册》明确的工作职责事项清单、首接首办机制、分类流转机制、协调调度机制等规定内容和流程衔接办理。具体开展调解时,及时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1名调解员,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法主持调解,对调解成功的,负责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自动履行、协助办理司法确认等事宜;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调解工作一般不超过30天。

此外,《机制》要求综治中心建立统一工作台账,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流转去向,及时督办反馈结果。法院要加强对其他入驻力量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与综治中心沟通协作,推动当事人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化解。(王洁瑜)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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