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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6 09:55:09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法院:租号开挂导致封号 “指尖资产”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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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在玩家投入时间、精力、金钱后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备了财产属性。若因出租游戏账号后被租用者开挂导致封号,玩家该如何维护其“指尖资产”?近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出租游戏账号后租用人违规开挂导致封号引发的纠纷。

基本案情

家住河北的小张与住河南的小吴,均是某款游戏的爱好者。一日,小吴在某论坛看到小张发布出租高级别多装备游戏账号的信息,便联系小张询问详情。双方通过微信聊天约定好租赁时长和价格后,小吴向小张支付押金600元及3日租金84元,随后,小张将案涉游戏账号密码告知小吴使用。后小吴又续租3次,每次3日,每次支付租金84元。在最后一次租赁期间,小张登录自己的游戏账号时发现该账号竟被官方封禁,原因是违规使用第三方软件(俗称“开挂”),且客服回复封禁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之后,小张多次向游戏官方申诉均未成功。小张认为,账号封禁系小吴使用“外挂”所致,遂将小吴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账号价值33000元。小吴则认为,小张游戏账户被封是其频繁出借给他人使用所致,而非自己使用“外挂”导致,其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何杨审理认为,网络游戏账号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一种,应受法律保护。对于纠纷双方而言,游戏账号的价值确定是此类案件得以公正判决的前提和基础,不能简单地以游戏充值金额来认定。使用第三方插件或应用修改游戏代码或数据的行为(俗称“外挂”),属于游戏官方守则中列明的封禁情形,因此需要根据案涉游戏账号被封禁原因和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公平原则进行判断。庭审中,小张提供了与游戏平台的聊天记录、游戏官方回复等证据,证明其游戏账号系使用“外挂”软件被封禁,且封禁时间及登录地址与小吴使用该账号的时间及地点相符。

承办法官分别从“充值金额”“交易价值”“市场价值”“重置成本”多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根据“玩家之间的交易习惯”及“市场同等级账号现价”,共同确认案涉游戏账号的财产价值为13000元,小吴当庭向小张转账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顺利了结。

法官说法

网络虚拟财产与传统的民事财产概念所划分的财产类型有所不同,但不难发现,虚拟财产早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社区账号、微信号、抖音号、游戏装备等均具备一定的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在此提醒游戏玩家:游戏账号往往与玩家实名身份信息关联绑定,租借、售卖游戏账号的行为不仅扰乱游戏市场秩序,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账号被封的风险。在游戏中开发、贩卖、使用游戏“外挂”不仅会破坏游戏生态环境,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受侵害时,应及时与平台运营商沟通协商,并注意留存账号相关数据信息,为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吕纪春 韩晓丽)

【责任编辑 -胡东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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