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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5 21:13:33

河南灵宝:独居男子车祸身亡,34万赔偿款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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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离异无子女,独居男子突发车祸意外身亡,三姐却因赔偿款分配不均与手足兄弟对簿公堂,34万元赔偿款该何去何从,6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人民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邵某林家中排行老四,共有兄弟姐妹5人,长兄邵某强、二哥宁某某、三姐邵谋芳、五弟邵某中,其中二哥宁某某在其5岁时过继给他人。2023年11月13日,邵某林突发车祸去世,事故发生时,其父母已经去世,本人离异单身也未生育子女。2023年12月11日,兄妹4人与肇事车主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付各项损失34万元,赔偿款由邵某强保管,其中用于邵某林丧葬事宜花费4万元,分别给宁某某、邵谋芳、邵某中分配2万元、2万元、2.2万元。后邵谋芳认为自己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应当和其他兄弟一样平均分割该笔赔偿款,故要求邵某强等人再支付8万元赔偿款。

审理情况

灵宝法院五亩法庭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对死者邵某林近亲属因其死亡导致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且兄妹四人共同签署了赔偿协议,在其父母去世、无妻无子的情况下,兄妹四人应对该笔赔偿款共同享有所有权。经审理查明,兄妹四人对邵某林日常生活均有照顾和帮扶,或是帮忙操办婚礼,或是共同生活提供吃住,或者介绍工作,考虑到原被告身份关系的特殊性,为妥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意义,五亩法庭针对该案开展巡回审判,让广大村民参与旁听的同时,邀请村书记、民调主任参与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邵某强释明,虽然邵谋芳出嫁,但她作为邵某林近亲属,仍享有对赔偿款的请求权;另一方面,也耐心劝导原告邵谋芳,其与被告均为亲兄弟姐妹,不要因为身外之物伤害了这份无法割舍的亲情。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邵某强再支付邵谋芳3.5万元赔偿款,在案结事了的同时,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友善的价值导向,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李艺华 张梦琦)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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