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重塑人生,河南省栾川县司法局栾川司法所始终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走深走实,努力为特殊群体铺就一条有温度、有希望的“回归路”。
精准衔接“不断档”,筑牢回归“第一站”
无缝对接强基础
司法所严格落实重点帮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在人员释放前,主动与监狱、看守所对接,提前掌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服刑表现和评估意见。释放衔接时,由监狱送回,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对接,或由家属(或村/社区干部)前往接回,释放后第一时间到司法所报到,实现“出监(所)有人接、回家有人管”,确保衔接“零缝隙”。
信息核查摸底数
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入户走访、联系亲属、核查户籍等方式,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信息、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家庭状况、就业意向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多元帮扶“解难题”,传递法治“暖温度”
生活帮扶“安其身”
针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和生活困难人员,司法所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落实社会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政策,帮助解决基本生活、住房、医疗等燃眉之急,让其感受到社会的关怀,避免因生活无着而重新犯罪。
就业帮扶“稳其心”
联合人社部门、职业培训机构、爱心企业等力量,定期摸排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意愿和技能状况。对有就业意愿但缺乏技能的,组织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等支持;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组织安置基地企业推荐就业岗位,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自食其力、融入社会。
心理疏导“塑其心”
依托各村心理疏导室和社区心理工作者,对有需要的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心理评估、危机干预和常态化心理疏导服务。通过谈心谈话、个别辅导等方式,帮助他们克服自卑、焦虑等负面情绪,树立生活信心,培养健康心态,重建积极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
教育引导“促新生”,巩固帮教“长效链”
法治教育“敲警钟”
将法治教育贯穿安置帮教全过程。通过发放普法资料、组织法治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法律顾问以案释法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公民责任等宣传教育,强化其遵纪守法意识,明确行为边界,预防重新犯罪。
动态管理“防风险”
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帮教小组,定期上门走访或电话联系,及时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工作表现和面临的困难,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对重点人员落实重点管控和帮扶措施,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社会协同“聚合力”
积极动员家庭、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发挥家庭亲情帮教作用,督促监护人履行责任;依托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延伸帮教触角;依托爱心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就业基地3个,组织开展“雨霁”志愿活动,鼓励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帮教格局。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栾川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帮教率稳步提升,重新违法犯罪率持续保持在低位,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栾川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帮扶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不断探索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凝聚更大社会合力,努力让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都能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社会的温暖,重拾生活信心,顺利回归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栾川乡、法治栾川乡建设贡献力量。(侯艳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