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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15 08:44:05

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获利三万 获刑一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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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促进消费向市民发放电子消费券,本是惠民利民的措施,耿某却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消费券“刷空单”套现,妄想薅出一条“生财之道”。最终,“羊毛”没“薅”到,反受法律严惩。

6月19日,经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耿某经营着一家熟食店。2023年3月初,在发放消费券期间,他申请成为消费券合作商家。就在耿某对消费券助力小店经营抱着满满期待时,一位顾客的到店改变了事情的走向。“老板,我抢到一张满400元减100元的消费券!你看能不能在你店用一下,帮忙套个现,我给你30元‘手续费’。”

耿某听完,虽然隐隐觉得不妥,但转念一想,帮忙套个现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也没人知道是不是真的产生了实际消费。更何况,消费券不但能够让自己的小店增加客源,还能从中获取“手续费”!心动之下的耿某答应了顾客的要求。在收到400元的入账后,耿某扣除“手续费”将剩余钱款转给顾客,整个过程中并未产生实物交付。

尝到甜头后,耿某想着不用采购、制作、售卖,就能挣钱,这岂不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消费券即将下发,大家赶紧去抢券!我的店铺都能使用消费券且可以折现。”耿某在自己的顾客微信群和某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随后,便有顾客来到耿某的店里核销消费券。耿某在顾客核销消费券支付成功后,将顾客支付的钱加上消费券折现的钱再转回给顾客。

此后几天,耿某的店里排起了长队。这时候的耿某已经被“无痛赚钱发大财”的诱惑迷昏头脑,开始频繁地套现消费券“薅羊毛”。 “生意”做大后,陆续有更多的领券人抱着“薅羊毛”的目的来到耿某的店,耿某经不住诱惑一一套现。

2023年3月,阳新县公安机关接到该案线索。同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耿某被民警抓获。

该案于2024年4月30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3月16日,政府发放了一批餐饮消费券,耿某经营的某熟食店系政府签约商户。为骗取政府消费券中的补贴数额,耿某吸引领券人在其经营的门店使用、套现消费券,再将领券人个人垫付部份和政府补贴的50%至70%提成返给领券人,最后赚取剩余补贴。经审计鉴定,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期间,耿某在无真实销售业务情况下使用消费券1234张,订单金额共计424860元,实际获利34380.02元。案发后,耿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2025年3月19日,阳新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耿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6月19日,阳新县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事实认定、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务必合法、合规使用政府消费券,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将政府消费券作为敛财工具,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最终追悔莫及。(曾甜甜 柯美中)


【责任编辑 -游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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