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东关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多部门,仅用一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一起因未成年人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纠纷,通过多元调解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实践样本。
5月17日18时许,未成年人孙某某驾驶电动车沿南阳市明山路万达西门口行驶时,与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南阳市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勤务(新华)大队认定,孙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负次要责任。
事发后,因孙某某系未成年人无经济赔偿能力,其监护人以“孩子不懂事”为由拒绝支付徐某的医疗费及车辆维修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渐激化,徐某遂准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孙某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7月10日,东关街道综治中心接到该起纠纷的诉前调解申请后,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当天完成案件受理登记、事故经过核查及双方诉求梳理,并迅速制定调解方案,约定双方于次日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
7月11日上午,在东关街道司法所调解室内,东关街道综治中心联合东拐社区、东关司法所组成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通过耐心沟通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放下对立情绪,理性表达诉求。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向孙某某的监护人明确其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向徐某解释了事故中其自身负次要责任的法律意义。
在此基础上,调解小组结合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徐某的医疗费用清单及车辆维修票据,逐项核算合理赔偿金额,提出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近3小时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当日上午,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孙某某的监护人一次性支付了约定的赔偿款项,徐某也对自身次要责任部分作出相应承担,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了多重启示:
多元联动是化解矛盾的“加速器”。街道综治中心、社区、司法所的协同配合,既发挥了社区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又借助了司法行政部门的专业法律力量,形成了“1+1>2”的调处合力,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
诉前调解是减轻诉累的“便民桥”。相较于诉讼程序,诉前调解无需经历立案、举证、庭审等复杂环节,能在短时间内促成纠纷解决。正如孙某某的监护人所说:“不用跑法院、不用请律师,一上午就把问题解决了,既省时又省钱。”
依法调解是实现“案结事了”的“定盘星”。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以法律为准绳,明确责任边界、核算赔偿依据,让双方在知晓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确保了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从根源上避免了纠纷反复。
下一步,南阳市宛城区东关街道综治中心将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部门联动、强化专业能力,以更高效、更温情的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基层防线。(吕纪春 袁永强 刘森 周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