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本是双方缔结婚约时心意相合的诚意象征,然而当婚约破裂,彩礼却常常成为分离时的难题,甚至引发诉讼。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审理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通过办案法官细致的“判后答疑”与“调解促履”,双方当事人达成判后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全部款项,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金某与韩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2年10月举行结婚仪式,金某向韩某共计支付彩礼110000元和“三金”,但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4年2月,金某与韩某因家庭矛盾,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后双方在彩礼返还问题上产生纠纷,金某遂将韩某诉至法院。
清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红本着婚姻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及意见,从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但双方矛盾争议较大,对彩礼返还数额意见不一致,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遂依法进行审理并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决后,韩某不服上诉至南阳中院,南阳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为彻底化解纠纷,清河法庭安排判后“答疑+调解”环节,耐心阐明判决依据,从双方的生活情况、矛盾形成和风俗习惯等多方面考量,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最大程度地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通过判后答疑和温情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韩某当场返还金某彩礼5万元和“三金”,该起婚约财产矛盾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结并非终点,事了方能圆满。方城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判后释法答疑工作贯穿始终,促进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吕纪春 程远景 高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