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某、黎某等10人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5月至8月,被告人徐某、黎某等10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湖北多地对外销售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
法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笑气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有轻微麻醉作用,因能致人发笑,也因此被称为“笑气”。“笑气”对人体的危害与毒品相似,具有成瘾性,滥用对身体危害极大,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否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广大群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意识,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不法分子非法贩卖、存储、使用“笑气”,应及时远离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林翠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