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火,锦旗鲜艳。近日,一面绣着“秉公司法为百姓 敬业职守解民忧”,一面绣着“温情调解暖民心 为民解忧情意深”二十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被郑重地送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三团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手中。
“这笔钱拖了一年,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事人不停地表达着自己的谢意。两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深深的谢意,也成为了基层治理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守护群众权益的生动写照。
纠纷缘起:五千余元欠款成一年“心病”
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24年春末,当时,王某因某团泵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要物料,前往一二三团张某经营的广告店寻求合作,双方就设计制作事宜达成合作一致后。张某全力投入工作,精心筹备所需物料,并于去年6月底按时完成了所有制度牌等物料的制作并交付给王某,总费用共计7740元。然而张某交付后,王某仅仅支付了2000元,对于剩余款项,王某以“项目资金未到位”“个人周转困难”等理由拖延支付。此后一年间,张某多次催讨,王某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诿。这5000余元,对经营小本生意的张某而言,早已超出了普通账期的范畴,成为一块沉重的“心头石”。张某无奈地表示:“这两年生意整体较差,小店本就利润微薄,这笔钱拖得太久,已经影响到我正常的资金周转,连进货都出现了问题。”
联合调解:法理情交融破僵局
张某因长期追讨物料款无果,于6月30日向一二三团司法所寻求帮助。面对张某的焦虑与期盼,司法所与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合调解机制。调解员深知,化解矛盾既要维护法律权威,更需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细致梳理欠款形成的来龙去脉,从双方聊天记录、物料交付凭证,逐一核实欠款事实,认真审查各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鉴于王某身处异地,无法到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其反复沟通,逐步厘清争议焦点。经了解,王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项目结算延迟等原因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在掌握充分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沟通交流。面对王某的推诿,调解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明确阐述合同效力、付款义务的刚性要求以及违约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体谅其实际困难,并以“人无信不立”的道理,强调诚信对在个体经营过程中的影响。调解员精准把握法理与情理的平衡,引导双方回归契约精神。
经过多轮电话调解协商,王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承诺并于当日付清了所欠张某的全部物料尾款5740元。这笔拖了一年迟迟未能收回的欠款,在联合调解的介入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基层治理:小调解凸显大作为
张某在拿到款项的瞬间,心中郁积的压力和委屈终于释然。为表谢意,他特意定制锦旗送到一二三团司法所。这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智慧与温度。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基层力量,正是通过一桩桩看似琐碎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调解实践,在细微处见真章,于平凡岗位显担当。调解员表示:“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理框架内寻找利益平衡点,让双方心服口服,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此次联合调解的成功,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在今后工作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三团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联合调解机制优势,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马秀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