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诈骗赃款,仍提供收款码帮犯罪团伙“洗白”45万余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民辅警远赴福建龙岩 成功抓获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斩断一条电诈犯罪资金链。
案情回顾
日前,洛宁县居民白某某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经洛宁县公安局侦查中心深度研判,发现被骗资金流入福建龙岩某商户账户。县局指令赵村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于近日跨省抓捕,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陈某某(系夫妻关系)抓获归案。
经查,2025年3月至7月期间,梁某夫妻二人利用经营的“龙岩市新罗区某家具经营部”作掩护,将店铺对公账户收款码提供给上线“橘子”,同步出租个人微信账户3个用于转移赃款,次日将到账资金全部取现交付上线,每笔抽取2%~3%“佣金”。至案发,梁某某、陈某某帮上线取现45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程浩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