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发挥出庭评议、庭审观摩“教学相长”作用,7月3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观摩评议活动,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潮龙,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20余人参加。
此次评议活动选取该院办理的被告人吴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立足全案证据,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通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全面还原案发现场场景,充分论证吴某某的行为对于公共安全造成的危险状态,使吴某某重新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取得较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干警立即对该案进行评议,参会人员分别围绕庭前准备、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本案争议焦点等多维度点评,指出文书制作规范性、讯问针对性、举证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沉浸式观摩”+“解剖式复盘”双轮驱动,打通了“以案促训、以评促改、以议提质”的能力提升新路径。陈潮龙指出,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要不断加强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立足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的能力,不断提升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等能力。
下一步,儋州市检察院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常态化开展出庭评议、庭审观摩,切实将评议成果转化为办案实效,以庭审实质化带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质量提升,持续推动公诉能力建设。(朗小团 于太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