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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6 14:49:45

河南灵宝:法官烈日下乡调解 撑起司法“绿荫”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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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七月,正是一年中最炙热的季节,持续的高温炙烤着大地,热浪袭人、酷暑难耐。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人民法庭的法官及干警们却始终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他们不惧骄阳烈日,实地进行现场勘验,成功调解一起民事案件。

原告杭某与被告杭某系同村邻居关系。2025年1月22日的一场大火,导致原告自建房屋被烧毁,受损严重。原告认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点为被告猪圈顶棚部位,认为火灾系被告原因造成,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杨法官,此次火灾我和家人的房屋受损严重,赔偿款不到位房屋无法修缮,此次起火就是被告造成的,必须要求被告给我们赔偿!”“虽然起火部位位于我家猪圈,但起火原因系他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我也是受害者,我不同意赔偿。”

庭审现场,原被告情绪激动,你一言我一语地争吵不休,原告一方坚持要求对房屋损失进行鉴定,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赔偿,案件一度无法进展,面对剑拔弩张的对峙,杨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背靠背”调解。

经过实地勘察火灾现场,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在调解过程中杨法官见双方当事人关系有所缓和,便抓准时机,及时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劝导原告,起火点虽系被告房屋,但起火原因不明,希望原告能够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劝说被告,原告确因火灾遭受巨大损失,考虑到邻里关系,可以给原告适当赔偿。

最终,经过阳店法庭杨法官及干警们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15000元。案款当场履行完毕,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了结,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开展以来,阳店法庭的干警们到田间地头,设身处地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耐心、真心、真情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公正,用敬业奉献诠释为民初心。

接下来,阳店法庭将始终坚持“细心、耐心、热心、公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力促矛盾真正化解,纠纷彻底了结,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杨晓峰 张梦雪)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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