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司法所联合社区、团委、平安办等10个部门,在胡杨河市百花街社区开展暑期安全教育知识讲座,团场各连队、社区、学校的150余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参与其中,共同学习安全知识,筑牢暑期安全“防护网”。
讲座紧扣生活实际,从法律保障、行为规范、风险防范等维度展开。司法所所长杨秋北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相关条款,尤其针对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内容进行讲解。他以“孩子玩耍时不慎打伤同伴谁来担责”为例,说明未成年人侵权需由家长承担责任,既提醒家长加强监护教育,也让孩子明白行为责任。
针对暑期未成年人易出现的不良行为,讲座专门设置了“远离烟酒,健康成长”环节。杨秋北结合团场实际,列举了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的危害:“咱们团场的孩子平时在田间地头、连队角落玩耍时,可能会接触到成年人的烟酒,有些孩子出于好奇尝试,这其实对身体伤害很大。未成年人身体还在发育,抽烟会损害肺部和神经系统,喝酒会影响大脑发育,甚至可能引发打架斗殴等不良事件。”
此次讲座,累计发放《暑期安全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等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人次。二连职工张倩感慨:“平时忙于农活,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够。今天的讲座很及时,尤其是民法典的内容,让我深知监护责任重要性,以后会多花时间照管孩子。”
本次讲座是司法所在探索实践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强化了家长监护意识与法律观念。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为孩子们撑起安全健康的成长天空。(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