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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4 10:48:53

安徽滁州市:法院跨省扣车成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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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没想到你们真的把他的车扣回来了,这下我心里踏实多了。” 近日,看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越千里,成功将被执行人郭某某名下的车辆从浙江省诸暨市扣押回滁州时,申请执行人高兴地说道。

滁州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滁州某建材商贸公司、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滁州某建材商贸公司支付滁州某建筑工程公司货款28万余元及违约金。因滁州某建材商贸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滁州某建筑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责任。被执行公司不仅对法院通知置若罔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还一直躲避执行。2024年,执行干警顺利将郭某某拘传至法院,但郭某某却推诿拖延,不愿意履行义务,直到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才转变态度,主动请求和解,并承诺今后一定会积极还款。

然而,郭某某回家后再次变卦,迟迟不给付欠款。6月24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称郭某某当时正在浙江省诸暨市的家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该市,并于次日5时蹲守在被执行人郭某某家楼下,成功等到准备出门的郭某某。再次被执行干警找到的郭某某当场放弃抵抗,开始四处筹款并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协商。最终,郭某某当场支付35000元,其名下车辆被法院扣押,执行任务圆满完成。(葛荣荣 吴文珍)

【责任编辑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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