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没想到能这么快解决这件事,彻底为我解开了心结!”近日,收到款项的李某激动地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店法庭法官表达认可与感谢。
原告李某系在校大学生,被告李某某、冯某某系北京一公司的股东。2022年,原告通过被告发布在网络平台上的兼职信息联系到被告,欲通过“先学习课程后兼职”的方式赚钱,并向被告公司分期支付服务费共计5000元整。之后被告为原告提供了课程,原告在学习过程中认为被告提供的课程及兼职内容对自己用处不大,后多次与被告协商退还学费一事无果,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阳店法庭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并结合当前各方矛盾争议焦点,抽丝剥茧地分析利弊,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努力以柔性调解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鉴于此,阳店法庭依照法庭程序,正常进行开庭审理。
6月18日,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并针对双方提出的疑问逐条释法明理。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并未急于作出判决,而是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与各方当事人逐一“谈心”。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沟通,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某、冯某某退还原告李某1000元。二被告当场将款项支付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阳店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杨晓峰 张梦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