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别扣我的车,我现在还钱,全还了!”2025年6月28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三组干警在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扣押时,被执行人当场将执行款全部结清。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22年至2024年间,李某经常从某农资经营部赊购货物,用于经营葡萄园。经计算,截至2023年底,李某共欠货款1.46万余元。后李某陆续还款,仍欠8634元未付。某农资经营部负责人向法院诉请李某返还剩余欠款。2025年3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限期返还某农资经营部8634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某农资经营部负责人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三组在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李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证券、保险等进行财产调查。经查询,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家用小型电动车。后执行干警联系李某,李某一直躲避不见,且因车辆移动灵活、活动区域大等因素,未能实际扣押。
“法官快来!我看到被执行人的车了,车开得快,具体到哪个小区不确定!就在这周围……”当天下午,申请执行人在电话里急促地说道。
“马上集结,执行扣车!”随着团队长一声令下,3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出警。虽然知道了车辆大概方位,但周边小区较多,地形复杂,执行干警不敢掉以轻心。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逐小区排查,在排查第四个小区时,发现了涉案车辆,立即对车辆进行信息对比,确定该车辆确系被执行人应被扣押的财产。
就在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扣押时,长期躲避不见的被执行人李某赶来,表示愿意结清全部执行款,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以当前开展的“豫剑执行”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执行质效,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兑现群众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加速转化为“真金白银”。(孙钰飞 彭浩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