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杯”与“方向盘”的抉择,考验着党员干部的纪法底线。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24日,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税务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和辩论。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出示了酒精检测报告、执法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了案件事实。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旁听人员们神情专注,认真观摩审判的全过程。这一发生在身边的“活教材”,犹如一面明镜,映照出纪律松懈、心存侥幸的巨大风险。
此次旁听庭审,是西盟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服务法治建设、强化公职人员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选取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有效提升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一步,西盟法院将探索更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共同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遵纪守法的行为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白芹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