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5 06/30 10:30:11

讨债不成“剑走偏锋” 吉林长春宽城法院法官普法促成和解

字体: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兰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讨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被告为了讨债使出浑身解数,没想到却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王某与贾某住在同一小区。王某经营烟酒生意,贾某就职于某公司。2024年,该公司陆续从王某处购买了7万余元的烟酒,然而货款却一直未付。王某多次向公司追讨,均无结果。2024年底,王某惊悉公司已停产,公司领导也失联,讨债之路陷入绝境。

因贾某作为公司员工曾到王某处取过货,王某遂将索要货款的目标转向了贾某。从2025年初开始,王某的一系列不当行为,给贾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王某不仅到贾某家门口打地铺、哭喊,贾某出门时还对其进行尾随,甚至拿着录制好“骗子还钱”的喇叭在后面循环播放。彼时贾某正处于怀孕期间,这些行为让她精神上承受了巨大压力,甚至不敢出门。

无奈之下,贾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并公开道歉。立案后,办案法官迅速展开调查,找到王某了解情况。王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辩解称自己是因为实在太着急,找不到公司老板,才出此下策,想用这种方法逼迫公司还钱。

针对王某的情况,办案法官当场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明确指出其行为已侵犯他人名誉权,是违法且不当的,维权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王某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下,终于意识到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犯下的错误。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当场给付贾某500元作为补偿,并当场书写道歉信,粘贴于小区公示栏,向贾某公开道歉。 

法官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意气用事,采取过激或违法的行为,否则不仅无法维护自身权益,还可能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张力文)

【责任编辑 -叶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