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6月25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开展增殖放流行动,督促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金某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经查,金某因贪图口腹之欲,罔顾法律规定,在禁渔区使用电鱼这一极具破坏性的方式进行捕捞。电鱼行为不仅会直接导致大量鱼类死亡,还会对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严重破坏了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金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办案民警始终秉持“惩教结合、以补促护”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普法教育,向金某详细讲解非法捕捞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经过民警的教育引导,金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
6月25日,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金某购置260尾符合生态要求的鱼苗,来到南腊河段。随着一尾尾鱼苗跃入水中,清澈的河面上泛起阵阵涟漪,这不仅是金某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弥补,更是勐腊县践行生态修复理念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勐腊县公安局将持续保持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深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水域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勐腊、守护绿水青山凝聚强大合力。(戴丽 江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