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李楼法庭联合李楼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方力量,通过“联席研判+多方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一棵树”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让积怨多年的邻里双方握手言和,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生动实践。
案情回顾
老刘和老李比邻而居,老李家院子中的大树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生长、根深叶茂,在一次极端大风天气中,树枝折断砸损了老刘家的屋顶,对房屋安全构成了威胁。老刘要求老李移除大树,但老李以该树木并非自己所种、无权擅自处置为由拒绝配合。双方因此事争执不休,经村委多次调解也未能达成有效解决方案。无奈之下,老刘将老李诉至法院。
联动破局:多元共治解纷争
承办法官赖建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开庭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庭审中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你家这棵树必须砍,现在只要一刮风下雨我就提心吊胆的!这日子还咋过了?”“你来的时候这棵树就在这儿,谁让你家房子盖得这么近的!而且这树又不是我种的,凭啥让我砍?”
庭后,综合双方陈述和证据材料,承办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双方矛盾的深层原因——不仅是因为“一棵树”,其中可能掺杂了陈年旧事引发的意气之争。赖建伟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深知,简单的一纸判决难以真正化解积怨,更无法修复邻里关系,于是赖建伟决定转变办案思路,积极联动辖区资源启动多方联调机制——赖建伟先是联合李楼街道、李楼派出所开展工作联席会议,通过数据筛查、信息共享,将本案列为重点化解案件;接着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人员”调解专班,通过实地勘查、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和内心顾虑,通过耐心疏导以达到化解隔阂的最终目的。
经过多轮不懈的努力,在法庭、街道、社区以及调解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协议签订次日,在法庭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案涉大树当场被移除。至此,这场因“一棵树”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老刘和老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重续邻里和睦之情。
法院调解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李楼法庭在此案的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并未局限于审结案件,而是充分发挥多元共治工作机制优势,形成强大调解合力,最大限度满足了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步工作中,洛龙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洛龙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胡小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