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工作者刘建锋,1980年9月出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参加工作,现任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泉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自2003年4月1日穿上警服的那一刻,他的青春便在高速公路上启程,从普通民警到大队长,从青涩到沉稳,二十二年,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守护平安的初心。在党务工作的道路上,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着一名党务工作者的职责与担当。工作期间,先后荣立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次,荣获2010年全省侦破逃逸案件先进个人、全省春运先进个人,2012年全省交警系统执法标兵,2013年全省交警系统法制岗位能手,202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党建引领,筑牢队伍思想根基
“党性是党员的立身之本,忠诚是党务工作者的灵魂。”这是刘建锋同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自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他始终将对党忠诚视为生命中最崇高的信仰。他深知党务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每一次党组织生活,从“三会一课”到主题党日活动,他都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在党员教育和培养方面,密切关注每一位党员的成长与进步,他致力于让每一位党员深刻感受到党的伟大力量和强大凝聚力,激发他们内心深处对党的忠诚与热爱,引领大队全体人员沿着党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行。
齐心协力,守护高速公路平安
作为大队党支部书记,刘建锋带领大队全体民辅警,深入分析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特点和事故规律,科学部署警力,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他积极推行“警力跟着流量走,勤务跟着事故走”的勤务模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净化了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环境。在重大节假日和恶劣天气期间,他总是亲自带队上路巡逻,指挥疏导交通,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2023年4月至10月,大队辖区清泉收费站以东路段提质改造,车流大,施工难度大,他带领全体民辅警顶高温、战酷暑,坚守施工一线疏堵保畅,保障了提质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守护了群众的安全出行。在他的带领下,大队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持续好转,隐患治理效果明显,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服务群众,树立良好交警形象
刘建锋带领大队全体民辅警积极践行“人民交警为人民”的宗旨。他要求全体民辅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他组织民辅警为群众提供交通咨询、车辆救援、紧急救助等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全体民辅警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树立了良好的交警形象。在春运工作中,大队获评春运“情满旅途”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创新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刘建锋注重队伍管理创新,积极探索适合高速公路交警队伍的管理模式。他推行“人性化”管理,关心民辅警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他的关怀和鼓励下,每一位民辅警都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关怀。他深知科技对交管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鼓励民辅警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带领民辅警积极学习数据建模、大数据分析研判、研究科技设备,加强民辅警无人机飞行技能培训。在他的带领下,一名民警获得高级建模师资格,两名民警获得中级建模师资格,全体民警均通过初级建模师考试,大队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警用无人机练兵比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刘建锋作为一名基层高速交警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大队长,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大队全体民辅警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担当和使命,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薛如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