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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8 16:16:38

河南省渑池县法院:法院+综治中心 多元解纷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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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干警的倾情倾力执行,感谢综治中心同志的不辞辛劳,我俩真诚地感谢你们……”

2025年6月17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合,成功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亲属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既化解了案件又解开了被执行人的“心结”。

2024年11月10日,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沿渑池县仰韶大街自西向东行驶至某处右转时与自西向东姚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姚某车辆受损,姚某及二轮电动车乘坐人茹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姚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姚某和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姚某、茹某各项损失共计11359.4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姚某、茹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不知所踪,线上线下查控也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致使该案执行陷入僵局。期间,申请人姚某到县综治中心反映能否帮助其查找被执行人张某的相关线索。

“焦团队长吗?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黄花出现,请你们快来……”结束通话后,执行局快执二团团队长焦庆华迅速带队赶往执行现场并将被执行人张某成功带至法院。

“我对事故结果有争议,就是拘留我,我也不履行赔偿。”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张某大声抱怨着,不愿意配合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本着做实“案件到我为止”,既实质化解纠纷,又解被执行人“心结”的态度,在了解到申请人曾到县综治中心反映过案件情况后,遂联系综治中心负责接待的同志来到法院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执行局接待中心,执行干警和综治中心同志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倾听其诉说,一边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等不利后果。在强制执行威慑和综治中心同志的不辞辛劳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亲属支付赔偿款8000元并当场支付。该案顺利执结。

这是渑池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理念,利用多元解纷实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后,渑池县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巧借巧用外力,优化内外联动执行机制,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代文官 王昊天)

【责任编辑 -赵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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