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出庭能力建设,在“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一场毒品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此次庭审,主要针对刘某某、韦某某等7人涉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由潍坊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三级检察院有关领导和同志,部分省、市级优秀公诉人,青年干警代表到庭观摩评议。
该案庭审持续12小时。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合理安排讯问顺序和发问方式,注重通过讯问认罪被告人揭露 “零口供”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全程使用多媒体示证,直观生动地展现了全案证据的关联性、体系性;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有理有据进行了全面回应。整个庭审过程逻辑严密、论证清晰、层层递进,有力回应争议焦点,取得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三级检察机关第一时间组织评议座谈。参加听庭的省、市优秀公诉人从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庭审配合等维度进行深度点评。省检察院领导对于公诉人准备充分、指控有力、灵活应对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于办理复杂毒品案件中进一步提升讯问策略性、把控庭审节奏等提出更高要求。
下一步,潍坊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百庭观摩、千庭评议”工作要求,继续抓好听庭评议工作,以听促学,以学促进,持续提升干警出庭公诉能力,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