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下,始终将检务公开视作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秉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持续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全力打造“阳光检察”。
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责任。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全院各部门“一体化”、联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拓宽监督渠道,用心搭建履职平台
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与各方面,在“四大检察”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公益诉讼办案的全过程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检察外脑”,助力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解决方案、制度机制和理论成果等。
积极沟通配合,着力提升治理效能
聚焦服务区域中心大局,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常态化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助力基层精细化治理,有力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研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形成针对性的反馈意见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有力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集约融合,更好地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工作保障,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结合年度检察工作重点,制定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菜单式”项目清单,积极为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创造条件,提升联络工作精准度和实效性。发挥人大代表智库参谋的作用,督促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十四五”规划期间,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向玉门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检察专项工作5次,收集、采纳、转化、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条,真诚接受代表委员民主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聘请35人担任检察听证员,邀请参加检察听证268件次,常态化开展走访代表委员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2人次,监督办案活动263人次。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出发,紧紧依靠人民的监督和支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李 宴 刘新宇 王建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