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崔某职务犯罪一案。宜阳县法院联合县纪委监委,组织176名来自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机关单位的公职人员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实细致的调查,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崔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庄重严肃,清晰展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焦点。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中,被告人的职务身份、犯罪轨迹以及心路历程,对于在座的旁听者而言,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警示性。被告人的沉痛忏悔,更是化作无声却有力的警钟,重重敲击在每一位旁听者的心上。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深受触动,“这次旁听庭审,被告人的沉痛教训就在眼前,时刻提醒我们必须敬畏法纪、敬畏权力。”一位旁听人员感慨道。
此次旁听活动,将警示教育搬进法庭这一“实景课堂”,通过把“身边事”变成“活教材”,让公职人员“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和法律的威严,有效提升了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和震慑力。下一步,宜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李国强 师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