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便民、快捷、公平、公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用足调解手段,使足调解力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当天网上立案,第二天就收到了钱,通过电话就帮我要回了借款,效率太高了!”原告李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孙某和李某系同学,2024年5月,被告孙某以父亲住院急需用钱为由从李某处借款,李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13000元,孙某承诺两三天后偿还,后李某多次联系孙某,孙某不回应,也不接电话,李某出于无奈通过网上立案,将孙某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到网上立案后,当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提出解决建议,并引导双方诉前调解,经耐心调解促和,最终通过电话达成协议,被告孙某偿还了李某借款,原告李某撤回起诉。(刘欢 李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