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家住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的吴某一家人手捧鲜花来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亲手将一面写着“感谢法院解决困扰多年的难题”的锦旗交给执行局法官王仔龙团队,以感谢法院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解决了他们一家“急难愁盼”的问题。
2月27日上午10时,在龙塘镇某村的强制执行现场,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一棵棵碗口粗的菠萝蜜树被连根拔起。大约一小时后,现场1.2亩土地上的20多棵菠萝蜜树和地上其它种植物被清除完毕,土地被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一宗因土地侵权引发的纠纷经过法院强制执行清场完毕。
本案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是“急难愁盼”,对于执行法官来说更是一块“硬骨头”。1999年12月1日,原琼山市人民政府向申请执行人吴某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龙塘镇某村也与吴某签订《海南省家庭承包耕地合同书》,约定吴某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案涉1.2亩土地。此后的20多年间,被执行人杜某屡次拔除吴某种植的作物并私自侵占该地种植菠萝蜜树及地瓜等。因顾及邻里关系,吴某迟迟未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终于在2023年末,吴某向琼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返还正在侵占的1.2亩土地并清除该地上种植的地瓜和菠萝蜜树。2024年5月,琼山法院判决被告杜某停止对原告吴某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某村民小组处承包的“同六”1.2亩坡地的侵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清除该地上所种植的农作物等附着物,并将该承包地返还原告吴某。杜某接到判决后既不上诉也不返还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杜某表现出了强烈的对抗情绪。因其年事已高,案涉土地又位于其居住地附近,强制清场带来的安全风险极高。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杜某家中进行思想疏导,然而,杜某仍然扬言将不惜代价阻挠执行。
虽然杜某抗拒执行,但琼山法院执行局决定啃下“硬骨头”,最终完成对案涉土地的强制清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吴某。
然而,被执行人杜某在法院执行完毕后,再次实施了侵占行为,妨碍吴某一家人使用案涉土地。2025年6月5日上午,琼山法院执行局联合当地派出所,再次对案涉土地进行了第二次强制清场。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警告,如再次实施侵权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下一步,琼山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努力破解规避执行难题,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梁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