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机制,将能动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成功调解了两起涉企买卖纠纷案件,一宗标的额高达百万,另一宗数千元,虽然金额相差较大,但全部实质化解,有效减轻了企业损失和诉累,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小案“快调” 解急难护小微
2022年10月6日,原告某商贸经营部与被告赵某就定制纸筒包装达成合意,由原告负责定制并向被告提供纸筒包装,由被告支付相应款项。原告按月履行相应义务后,产生款项一万七千元,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8200元,剩余8800元被告未予给付,故原告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归还欠款。
该案金额虽小,却关乎小微企业生存血脉。立案后,承办法官程长春敏锐察觉调解契机,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仅用数个工作日便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过程中,法官在法理之外更兼顾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聚焦解决实际困难。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高效调解为小微企业省下宝贵时间精力成本,及时化解了经营链条上的“小梗阻”,避免小企业因讼致困。
大案“精调” 促双赢护大局
2022年原告河南某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原告向被告采购北柴胡、天麻、连翘等中药材,总价款200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分两次向被告预付了1000000元货款,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货款10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00000元。
该案标的数额大,涉及两家重要企业,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企业自身,更可能波及医药经济的稳定。程长春法官深挖争议核心,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双方矛盾争议,组织双方来院调解。调解过程历时数周,法官以专业法律意见为基础,结合市场规律与企业长远发展,为双方反复论证利弊,量身定制了兼顾补偿、修复与后续合作的“一揽子”调解方案。最终,两企业不仅化解了眼前纠纷,更在调解框架下修复了商业信任,为未来合作奠定基础,实现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调解“双引擎” 护航营商大环境
两案虽标的悬殊,却共同凸显调解在涉企纠纷化解中的核心优势:“快调”为小微主体排忧解困,犹如“及时雨”;“精调”为大企业定分止争,恰似“稳定锚”。“案件标的大小只是数字,但背后都是企业的真实关切与发展信心。”承办法官表示,“我们将持续深耕调解艺术,以更高效、更精准的司法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注入法治‘暖流’,护航地方经济行稳致远。”(吕纪春 周颖 李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