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陕西省石泉县城,人们到处传颂着公安民警接连救助3名老人的故事,生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使命初心。
6月9日12时许,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家门口有1名迷路老人,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老人搀扶到阴凉处,并为其递上矿泉水降暑,后询问其身份信息和家庭住址,老人无法表述清楚。民警通过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老人是从喜河方向到达后柳。民警立即联系喜河派出所帮忙寻找,后确定老人系喜河镇档山村人,居住在喜河镇安置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确保安全,民警驱车将老人护送回家。
6月10日11时许,该局中池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1名老者在理发店晕倒。民警迅速出警,一边联系卫生院和120急救中心,一边询问报警人晕倒老人的信息以便联系家属。到达现场后,民警当即疏散围观群众,并打开理发店的大门、窗户进行通风,民警见晕倒老者逐渐苏醒,而医生还在赶来的路上,于是对老者进行安抚,告诉老者尽量不要动,放松心态,医生马上就到。待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生进行初步诊断为严重房颤,情况非常紧急,由于民警联系及时,家属已经到场,随后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将老人送至县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民警的迅速专业处置,为救治老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6月12日凌晨,城关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逻时发现1名老人独自趴在路边。经耐心沟通得知,老人腿脚不便,患有精神类疾病。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民警迅速采取救助措施,一方面安抚老人情绪,一方面迅速联系家属,协调送来轮椅。由于老人居住在无电梯的老旧小区四楼,民警与家属将老人抬上楼梯,将其安全送到了家。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时刻显身手。石泉公安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做群众的“贴心人”,以此推动公安机关“六讲六表率”教育活动走深走实。(刘庆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