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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11 16:15:57

法治赋能民企,共促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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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治网讯 6月7日下午,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人民法治》杂志社、中国律师博物馆支持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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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嘉宾合影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原主任、教授张荆,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徐家力,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讲席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熊文钊,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韩轶,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操宏均,《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苏海洋,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执行秘书长许九飞,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健康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助理、副秘书长林永,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拟)、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人民法治》杂志社融媒体中心主任杨天艺等同志共同出席。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此,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发挥高端智库作用,举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会议旨在深入解读立法精神,剖析法律实施中的关键问题,凝聚各界智慧,助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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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致辞

  李文燕在致辞中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李文燕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针对产权平等、负面清单、融资支持等核心条款,研讨可量化评估标准,预判法律实施效果;二是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分析法律纠纷潜在问题,提出前瞻性解决方案;三是强化协同创新,打破学科壁垒,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研究机制,凝聚法律实施合力。主办单位应整合资源,推动法律落地,期待各界共同筑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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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原主任、教授张荆发言

  张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政策红利”到“制度红利”的跨越》为题进行发言。他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关键在于明确“规制行政权力”导向,以13项条款规范行政机关执法,实现从“政策扶持”到“制度护航”的转变。该法案针对民营经济面临的公平竞争、经济纠纷刑事化等问题作出规定,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原则,明确“罪与非罪”边界,提出“信赖保护原则”,回应“政策多变”担忧。此外,张荆教授强调,还应完善行业协会自治机制,助力民企主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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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导徐家力发言

  徐家力在发言中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企业的“保护伞”,要构建起全周期保护体系。在权益保护上,明确人格权、财产权保护,禁止互联网侵权与过度执法,市场竞争方面,破除市场壁垒,建立全国统一准入负面清单,营造平等的市场环境。徐家力强调,要创新融资支持机制,禁止“背靠背”付款条款,纠纷处理时,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建立政务失信登记,在账款问题上,构建清欠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救济渠道,实现从单一权益保护到全要素保障的跨越,呼吁民营企业依据法律条款防范风险、把握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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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拟)、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总编辑黄凤荣代表主办单位致辞

  黄凤荣在致辞中,从三个维度深入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价值。他指出,该法是“法治信仰的强力昭示”,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意志;是“制度性开放的法治基石”,有助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是“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跃升”,能够有效规范政府与市场边界。黄凤荣期待各方凝聚合力,让《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发挥作用,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保障,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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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发言

  柏文喜以《构建“三位一体”执行保障》为题进行发言。他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三禁止”条款划定权益保护底线,通过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灵活性与适应性统一,在制度上有诸多创新。在执行中,存在融资支持形式化、创新激励遇阻、权益保护有落差、负面清单实施冷热不均等难点。柏文喜提出“三位一体”保障框架,从立法、司法、行政维度破解难题,将法律转化为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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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操宏均发言

  操宏均在发言中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下一步,要以法律实施为契机,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提升办案效果,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和“三个善于”的要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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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熊文钊发言

  熊文钊在发言中表示,首部以“民营经济”命名的综合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其中共有45条直接涉及行政法治,从立法层面回应了民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求,凸显行政法治在规范政府行为、保障企业权益中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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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韩轶发言

  韩轶在发言中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从“政策红利驱动”迈向“法治效能驱动”。未来需持续深化法律实施机制建设,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纸面规则”转化为“实践效能”,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迸发创新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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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作交流发言

  在交流发言环节,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数字化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创新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李健,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鲍世超,上海丽豪东正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丐杰,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挺,善粮农馨(北京)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峰,企业与法律网主编金仲兵,山西木枣精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建国分别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通过法治赋能,让民营企业家在法治保障、政策支持和市场环境方面有了更多的获得感,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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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卡》签约仪式

  研讨会期间,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举行首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卡”签约仪式。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发布了《民营中小企业公益法律顾问倡议书》,并向中小企业捐赠法律顾问服务卡。通过整合全国1000+律所、5万+精英律师、500+权威专家资源,构建覆盖企业“生老病死”十大领域的陪伴式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全程护航”转变,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可感知、可依赖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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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执行秘书长许九飞发言

  许九飞围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卡”进行发言,他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法治驱动”新阶段,其“平等保护、精准服务、规范公权、激发活力”的原则,对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更多律所、法律服务机构通过捐赠服务卡支持创业企业,并配套提供捐赠证书、公益服务商称号、研究会会员权益等,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加入民企法治护航阵营。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张荆在闭幕词中指出,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建议。他呼吁各方持续关注法律的实施效果,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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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主持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主持。中国行为法学会领导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相关代表等80余人参加研讨会,《人民法治》杂志社提供媒体支持。(记者/杨天艺 通讯员/蔡圣楠 图/武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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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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