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原告与被告两家是认识十几年的朋友关系。2022年,原告出于朋友信任,与被告签订租期为5年的鱼塘承包合同,年租金1.5万元。后原告得知市场好塘价800元/亩(通水通电、道路平整),而签订鱼塘的道路为蜿蜒狭窄的土路,原告只愿意按600元/亩支付鱼塘租金。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应偿还原告已支付的高出市场差价,被告则提出反诉,认为被告多次向原告催收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日鱼塘承包款,但其均不予理会,仍使用鱼塘,应支付期间承包款,还要支付未交的押金1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如一判了之,必会割裂双方多年友谊,为两人日后的相处留下隐患。为此,法官决定以双方多年友谊为突破口,引导双方当事人念及朋友之情,消除心中怨气,和气生财。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案涉鱼塘承包合同,合同解除后,本案纠纷全部解决,双方之间不再就本案纠纷产生的费用向对方主张。
下一步,屯昌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海瑞清风”党建品牌,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周亚玲 陈晓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