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张掖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深入研究把握刑事检察工作规律,结合刑检办案业务实际,探索完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思路方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出台指引规范类案办理
编制《刑事检察规范办案手册》,制定常见罪名证据标准指引,建立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工作指引,轻伤害、电信诈骗等特殊案件办理指引,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案指引,规范“四类案件”证据审查模式(涉众型/新类型/敏感型/疑难型),引导检察官全面充分规范履职。强化案中纠偏,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对刑事办案全流程实质化闭环管理,对办案期限、节点、流程不规范、案卡填录错误等问题,变“定期通报”为“即知即改”。
强化实践把握业务态势
以落实省院刑检条线《关于加强刑事检察案件质效分析的通知》等文件为牵引,以推进落实宏观业务分析+专题分析研判机制为抓手,分析辖区案件办理的优势、短板及影响制约因素。聚焦经济金融、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解决环资类等案件法律规定不完善、办案标准不统一、不起诉率过高等问题;聚焦无罪、撤回起诉、捕后不诉等重点类型案件开展质效分析,据此约谈办案质效不高的县区院检察长和条线负责人;聚焦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办案质量不高类型案件,组织两级院以个案研讨为切入点,专题分析存在问题,并与公安、法院会商,统一执法司法认识。
深化评查抓实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省院“四个一”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案件质量自查与全周期管理相结合,案管评查与条线检查相结合,重点评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与专项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由不同主体、在不同层级、采用不同方式各有侧重地开展案件评查。对2024年办结的刑事案件开展自查、互查,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对撤回起诉、捕后不诉、撤回抗诉、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开展专项质量评查,通过双人交叉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逐案核查并评定等次;组织案管办从自评自查案件中随机抽取306件案件进行实地核查,安排专人核查诉判不一可能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案件,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严控瑕疵案件发生。
培树典范推动高质效办案
制定落实典型案例培育、评选工作办法,明确典型案例的定义与范围,聚焦法律适用典型、社会关注重大、新类型或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案前深入挖掘、案中集中打造、案后总结提炼的全流程培育模式,着力实现全业务领域培树典型工作目的。健全落实案例学习、管理和研究机制,组建“典型案例培育库”,实行“承办人初选—专家组打磨—检委会审定”三级培育工作模式项目化推进,结合典型案例“双月讲评”,全力营造全员办案、讲案、评案、赛案浓厚氛围。3件案件推荐参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加强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严格落实最高检、省院司法责任“四个清单”,探索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检察辅助人员职责、入额院领导办案、业务部门负责人责任,特别是检委会、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职责。构建“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实体系,修订完善《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包院指导制度》,指导基层院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7件、请示案件14件、备案审查案件41件,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王少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