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渭丰派出所快速响应、果断行动,成功救助一只误入民居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狗獾,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责任,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
紧急救助 专业处置化危机
当晚,渭丰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紧急求助电话,称家中闯入一只外形奇特的动物,长得像獾又像狗,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携带捕兽网、防护手套等专业工具赶赴现场。
到达报警人家中,民警发现一只体型较大的灰褐色动物蜷缩在墙角,眼神警惕。经仔细辨认,确认该动物为狗獾,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考虑到狗獾利爪、尖牙具有攻击性,且体表可能携带病菌,民警第一时间疏散围观群众,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专业工具将其成功控制,并立即联系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站。
目前,这只狗獾已被顺利移交至救助站,将接受进一步的健康检查与妥善安置。
现场普法 保护理念入民心
接着,民警化身生态保护“宣传员”,向围观群众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它们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详细普及了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野生动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深入浅出地阐释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意义,呼吁群众发现受伤或受困野生动物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切勿私自处理。
此次救助行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不少村民纷纷表示要主动加入“生态保护志愿队”,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同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
下一步,分局渭丰派出所将持续强化警民协作,联合林业、环保等部门加大辖区渭河湿地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野生动物营造和谐栖息环境。
鄠邑公安温馨提示:野生动物是生态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居民如在生活中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保持安全距离,切勿自行处置或捕捉,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当地林业、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救助,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