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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8 12:04:20

陕西延安市甘泉县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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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减少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实现“十个少一点”工作目标,助力和谐乡村建设,2025年6月5日,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小军、下寺湾法庭负责人刘忠忠走进下寺湾镇人民政府,为全镇政府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干部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指导性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专题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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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张小军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及实践要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在聚焦与乡镇、村工作紧密相关的重点环节,详细讲解了成员身份确认的规范程序与重要性、集体经济组织“三会”(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权责边界与运行规则、集体资产的登记、管理、处置要求与风险防范、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与制度要求以及政府在指导、支持、监督中的法定职责。讲解中, 张小军特别强调“依法依章程运行”是核心,“公开透明”是关键,“保障成员权益”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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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忠忠围绕《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和近年来甘泉法院审理涉及侵害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裁判观点的典型案例,通过用身边的事进行宣讲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认定及处理规则,同时向到场人员演示“码上法庭”的操作流程,鼓励大家会用、善用、多用“码上法庭”解决纠纷矛盾,将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做到实质。宣讲现场气氛庄重而热烈,参会人员认真聆听、仔细记录,对“码上法庭”的便捷和可操作性连连称赞,对这部关乎农村发展根基、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和裁判观点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和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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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下寺湾镇党委书记王平表示: “这次宣讲非常及时、解渴!法院法官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特别是那些鲜活的案例,让我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加深刻,也深感责任重大。随后,我们将组织全镇干部和村干部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依法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推动下寺湾镇农村集体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与基层组织的联动,为辖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刘忠忠 王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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