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生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原告韦某顺与被告关某国为同村村民,2022年10月,被告作为玉米种植项目负责人,邀请原告在乐东县利国镇荷口村种植5亩玉米,双方口头约定每亩报酬4000元。原告韦某顺按照约定,全身心投入到玉米种植工作中,除草、施肥、灌溉,每一个环节都不敢懈怠。然而,玉米收获后,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看着自己辛苦劳作的报酬迟迟未得,原告无奈之下,于2025年4月27日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返还1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九所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陈显如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双方的诉求,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沟通中发现,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玉米销售回款出现问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全部款项。掌握情况后,法官首先耐心安抚原告情绪,理解其辛苦付出却未获报酬的焦急心情;随后向被告阐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以及调解解决纠纷对双方关系和后续生活的积极意义。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双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关某国确认尚欠原告韦某顺12000元,从2025年6月起,每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2000元,直至还清欠款;若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原告有权就未偿还部分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该起劳务合同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进行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有效维护了邻里和谐。乐东法院将不断优化司法服务,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孙宗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