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5 06/06 11:31:06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术研讨会在合肥成功举办

字体:

正值天津大学建校130周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10周年之际,5月25日,天津大学法学院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举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吸引了来自全国2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理论建构、实践路径及前沿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全面呈现了法治精神研究的多元视角与学术深度。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两校共致贺辞,锚定研讨方向

开幕式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朱庆教授主持。


朱庆教授主持

安徽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佘延宏首先致欢迎辞。佘延宏首先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安徽大学建设发展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佘延宏介绍了安徽大学悠久的历史、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等,并表示安徽大学将全力为本次研讨会的顺利举行做好有关服务和保障工作,祝愿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佘延宏书记致辞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致辞强调,本次会议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行研讨,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他代表天津大学法学院向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精心筹备会议的安徽大学同仁致以诚挚的感谢。孙佑海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的历史传承和复兴发展史,指出天津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史与中国现代高等法学教育史紧密相连,并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法治文明为主题,共贺天津大学建校130周年,法学院复建10周年。

 主旨报告环节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强调的重要命题。需要以问题与目标导向统一、理论与实践统一、特殊与普遍统一等“十点统一”为核心,提纲挈领地探讨、全面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科学内涵,思考法治精神建设。

江必新教授发言

第八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聚焦“正义观”。他指出,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公平正义价值理念,大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正义是法治精神的内核。第一,正义观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内核;第二,正义离不开法治,法治是正义实现的最好方式。研究正义还需厘清公平、公正的概念。正义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是最高层面;公平是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解决平等的问题,叫分配正义;公正是矫正正义,解决的是公信力裁决的问题。三位一体构成完整正义观。

甘藏春副会长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提出法治精神研究的五大命题,包括法治精神概念的提出和演变、法治精神概念的界定、法治精神与相邻概念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核心价值观、全人类共同价值。他强调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提法,是我们研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命题的思想指导。

李林教授发言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龚廷泰教授从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和法的理论切入,认为法治精神不可能以农耕文明的乡民社会、自然经济为基础,也不可能形成于两极分化严重、贫困人口众多、反智冷漠、道德失范的社会。必须充分发展市场经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发挥中产阶层对公共理性、法治精神的文化引领作用,促进我党倡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型塑。

龚廷泰教授发言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封丽霞指出,要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概念的四个知识来源,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中国传统法律法学理论和知识的脉络,西方法学理论的借鉴,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基础实践,要把这四个结合起来去探索适合我们中国法治建设的法治精神的这个概念命题。

封丽霞教授发言

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守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主题,强调生态环境法典必须以生态文明美丽和谐为目标,为执法司法机关提供有效管用好用的法律工具。环境需要私法公法共治,环境权益的实现要通过义务规范来实现。

曹守晔教授发言

专题研讨:第一单元

中国人民大学资深教授、《人权》杂志常务副主编朱力宇聚焦澳门区域协同立法,指出澳门法律体系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性,强调其融入国家法治发展的路径与挑战。 

朱力宇教授发言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骐探讨了数字时代下现代性与法治关系,强调基于人文主义法学立场思考案例与案例制度,剖析现代性及法治作用,指出案例特点与本质,提出中国案例制度化发展与国家建设紧密相关并主张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向判例制度转型以激发潜力。

张骐教授发言

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刘作翔探讨了法治精神的广泛内涵,提出法治的核心被通俗地表达为依法办事,合法性是法治化的关键,还提出四大规范体系及需法治精神参与实现动态法治化的情况。

刘作翔教授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蒋立山从多周期视角分析中国法治文化建设阶段与挑战,指出中国正处于大国成长关键期、社会转型矛盾下降期和法治成长期。法治文化建设要应对外部大国竞争挑战和内部社会转型压力,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都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引领作用。

蒋立山教授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指出我们需要的法治精神是现代法治精神,我们的姿态应当是追求法治、捍卫法治而并不是消解法治,最重要的是法律至上,并指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对基于逻辑的法治精神及基于思辨的法治思维方式的需求。

陈金钊教授发言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从情、意、志层面剖析法治精神,强调法律制度相关特性,提出法治动态性及法治精神应贯穿之处,指出当下存在的法治精神相关问题,呼吁知识分子弘扬法治精神,以实践理性推动其贯彻落实。

谢晖教授发言

专题研讨:第二单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阐释了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意义,“法制”与“法治”的划分及渊源追溯,以及宪法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并指出深入研究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王磊教授发言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杜宴林指出,情感与司法公正的全球研究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尽管面临理论、方法和实践上的挑战,但跨学科融合和技术的应用为未来提供了广阔空间。未来的重点在于平衡情感的积极作用与潜在偏差通过制度设计和技术创新实现更人性化、更公平的司法体系。 

杜宴林教授发言

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蔡宝刚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八个具体内容,系统阐释了法治精神与法治自信的内在关联,强调通过法治自信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这四个维度的法治自信建设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进路。

蔡宝刚教授发言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跃军提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的命题,他认为可以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系作为“第六大法治体系”。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定义可以运用语义分析与属加种差的方法。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与全面依法治国相统一,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相统一,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相辅助的中国式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系还需充分发掘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全民的法治理论共识以指引实践。

何跃军教授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黎敏指出现有监察程序结构有待改进,监察队伍人员的观念有待提升。要围绕完善监察制度、实施监察法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要求的平等保护与正当程序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黎敏教授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编辑部责任编辑王海军从概念史视角梳理法治精神的演变,他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具象化概念需结合当下制度实践与历史溯源分析,主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应是动态发展的,在界定其内涵时需兼顾规范法学与社会实践,通过具体制度和行为实践感知抽象概念。

王海军教授发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冉富强指出,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司法正义,人民主体及实事求是理念塑造司法体系。审判权由人大监督、受党领导,市场经济催生权利意识,司法兼顾法律与社会效果。需强化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打破传统“厌讼”观念,促进公正并遏制腐败,推动司法现代化。

冉富强教授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绍喜进行深度点评:肯定情感法学、概念史研究的前沿价值,建议法治精神研究应直面“学院派”与大众认知的鸿沟,关注新兴法律概念的实践生成。

王绍喜副教授发言

王浩老师高度评价了杜宴林教授引入情感体验的研究方法,肯定了蔡宝刚教授对法治精神内涵的系统性建构,以及何跃军教授立足中国语境的法治精神阐释。他提出方法论创新有助于研究者突破固有思维,更深入地把握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 

王浩助理教授发言

专题研讨:第三单元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妍以自身在行政机关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经历为切入点,探讨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的问题。董教授指出行政执法是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关乎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是公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线。

董妍副教授发言

中山大学副教授黄涛指出,中国法学界正积极探索符合国情、体现社会主义规律的法治理论。我们要在对自由主义法治观与社会主义法治观比较的基础上,去探索、确定法治精神的命题。包括从法治的形态、政体的形态、价值形态对两种不同的法治观作比较来探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内涵。

黄涛副教授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刘祥超倡导“以人为核心”的法治精神,主张从人的自由发展出发构建规范性秩序,避免宏大叙事的虚化。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需要真正解放人、发展人、尊重人、保护人。

刘祥超讲师发言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刘立明指出,义务性规范作为法体系构建的基础规范类型,可以推导出其他规范类型;义务性规范是价值传导的保障性规范,为法秩序提供结构性支撑。其具备逻辑预设性、价值传导性和功能不可替代性。

刘立明讲师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师邱玉强剖析清代“官无悔判”与“官有悔判”的辩证关系,挖掘传统司法文化对现代纠错机制的启示。

邱玉强讲师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史慧敏研究裁判文书说理中的法治精神传递,建议通过分层化原则适用、AI技术赋能提升司法公正的可感知性。 

史慧敏博士发言

与谈交流:天津大学弭维副教授、安徽大学王福强助理教授作为与谈人,对该单元研讨进行深度点评。

弭维副教授发言

王福强助理教授发言

研讨会闭幕式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毕金平主持。毕金平首先代表主办方再次向全体参会嘉宾致以诚挚感谢,他表示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学界精英的智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关怀,为两校乃至全国法学界搭建了宝贵的交流平台。希望未来能以更多元的形式延续学术对话,共同推动法治精神研究的深化与拓展。

毕金平书记发言

最后,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张恒山对全天研讨进行总结点评,高度评价了研讨会的学术质量。张恒山指出各位学者围绕法治精神的核心命题,从概念史、规范体系、司法实践、传统法治文化等多维视角展开深入探讨,既有对基础理论的深耕细作,也有对现实问题的精准把脉。特别是在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多重路径、数字时代的案例制度创新等议题上,形成了诸多具有创新性和启发性的学术观点。并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研究需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土性与国际性相统一,既要以开放姿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更要扎根中国法治实践,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张恒山代表全体参会人员向会务组全体成员的精心筹备与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学界同仁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中继续携手前行,贡献更多学术力量。

张恒山教授发言

以学术研讨致敬校庆,以法治精神赋能时代 

本次研讨会恰逢天津大学130周年校庆,既是一次法学界的学术盛宴,也是两校深化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各学者以跨学科视野、实证研究与理论创新,系统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如何弘扬法治精神”等根本性问题,形成了兼具思想深度与实践温度的学术共识。未来将以此次研讨会为起点,持续推动法治精神研究的学科交叉与成果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史慧敏 刘赟 张弛 李涛炜)

【责任编辑 -王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