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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6 10:49:37

陕西延安市甘泉县法院: 法庭“入”家门,司法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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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司法不仅要追求公正,更要传递温度。近日,陕西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道镇法庭开展了一次特殊庭审,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公正审判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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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7日,被告与丈夫(已故)向银行申请190000元贷款并签订合同,期限至2024年5月26日,被告还出具共同还款承诺书。贷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依合作协议及担保确认函,于2023年9月28日向农行代偿153524.44元(含本金152000元、利息1524.44 元)后起诉。法院了解到被告因体弱多病且交通不便,无法乘车前往法庭。为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道镇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被告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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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当日,法官等工作人员带着材料来到被告家,布置好临时法庭。尽管环境特殊,但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原被告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各环节有序开展。原告陈述了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也在法官的引导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举证、质证等环节有条不紊地展开。这一举措不仅保障了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也进一步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

此次将法庭设在被告家中开庭,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体现了法院对当事人特殊情况的关怀与理解,它打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让司法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今后,延安市甘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便民利民措施,让法治的温暖惠及更多人。(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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