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感谢您设身处地为我们考虑,不仅解决了困扰我们的难题,还保住了朋友之间的情分。”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让借款得以清偿,更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情谊。
案情简介
原告黄某与被告陈某系多年好友,2007年,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黄某借款5000元并承诺利息。借款到期后,陈某仅偿还部分利息便不了了之。黄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本金及利息。
速裁一组接到受案申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经征得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偿还金额为利息还是本金问题争执不下,考虑到双方多年的朋友情谊,承办法官以“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为出发点,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一方面向陈某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不及时还款,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还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劝导黄某换位思考,体谅陈某的实际困难,给予他一定的还款期限。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谆谆劝导,双方彼此消除误会,均同意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来前,陈某早早把钱送至法院,至此双方解开多年心结,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该案是灵宝法院践行“调解优先、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灵宝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做到案结事了,最大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苗钰艳 宁昕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