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着无比感激的心情,写下这封感谢信,以表达对贵院领导及李晓丽执行小组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履职尽责、高效执行的衷心感谢……”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晓丽收到一封感谢信,信里字里行间诉说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感激。
胡某某与江某某、宋某某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江某某、宋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江某某、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两名被执行人并未积极向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资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多次奔波银行等相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江某某患有眼疾,无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宋某某为逃避执行也离开了本地,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宋某某回到了方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找到了宋某某,但其态度强硬,仍拒不还款,执行干警遂对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即将将宋某某送入拘留所的前夕,宋某某迫于压力,表示愿意还款,并托人将全部欠款带到了法院,向申请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得到了申请人胡某某的高度认可。
信纸虽薄,承载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赖和感激;文字不长,彰显的是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下一步,方城县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践行“公正与效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吕纪春 程远景 高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