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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6 08:09:28

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听证会上纠纷彻底化解 老邻居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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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起发生在松滋市某村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中,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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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傅某与被害人赵某系夫妻,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江某、戴某夫妇居住在同村,因相邻田地归属问题,两家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5月,江某、戴某与赵某再次发生口角,傅某闻讯赶回后与江某发生肢体冲突,随后双方矛盾升级为持竹棍互殴。经鉴定,赵某构成轻伤二级,戴某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在松滋市某乡镇法律服务所、村民委员会的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损失互抵后,傅某方赔偿戴某方20000余元,并相互出具《刑事谅解书》。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并反复观看现场影像资料,询问相关证人,经审查认为,赵某在冲突中始终以劝阻为主,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实施了伤害行为,因此不宜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傅某、江某分别造成他人轻伤,戴某为江某的伤害行为提供帮助,三人行为均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三人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达成刑事和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为确保案件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充分回应社会关切,该院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主持公开听证会。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初犯偶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依据,清晰阐释了拟对傅某、江某、戴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同时,通过现场播放影像资料,让听证人员更直观地了解案件全貌。经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对傅某、江某、戴某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检察机关不仅着眼于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更关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与听证员共同开展释法说理,联合有关部门当场明确土地归属,彻底化解双方纠纷,从根源上消除矛盾隐患。

“我们将继续深化运用公开听证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精准把握‘宽’与‘严’的尺度,传递‘检察温度’,让案件在阳光下接受检验,以更高水平的法律监督和高质量的司法实践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检察动能。”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春霖表示。(谭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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