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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5 10:37:04

海口龙华法院:巧解电梯加装纠纷 “梯”升居民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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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一起涉及十多名当事人因加装电梯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王友良通过“情法并用”平衡各方利益,推动“共情”促和,实现化分歧为共识。

  原告方在诉讼中称,其作为某小区某栋一楼业主,二楼及以上楼层的十五户业主,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一楼业主的合法权益,加装电梯前未询问原告意见也未将施工设计方案及补偿方案与原告协商一致,落成的电梯与原告房屋的阳台、窗户仅隔咫尺,且占用了原有建筑物的出入口及绿化,致使一楼室内通风受阻、采光严重不足、嗓音问题突出、日常起居出行与房屋价值均受到显著影响。面对原告方的诉求,被告方以“大多数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为由,对原告提出的合理意见与诉求未予重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厘清双方责任,考虑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非但不利于缓和邻里之间的对立情绪,还可能加深原告与十五户业主的矛盾。为避免以案生案,同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后,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沟通方式,一方面向原告释法明理,并借助沿海发达地区的真实案例,引导原告降低赔偿预期,提高调解可能性。另一方面指导团队干警多次协调被告方选定具体应诉代表,统一集体意见,为后续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开庭时,承办法官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从不同角度兼顾各方利益,逐一疏通堵点。针对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休的问题,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调解中以“和善”为主基调,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维护友善和谐文明的邻里关系,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二楼及以上楼层业主均同意给予一楼业主适当经济补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同时通过示范性调解,也避免了同属一楼的另一户业主因相同事由提起诉讼。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一刀切”判决可能引发的矛盾升级,体现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与区综治中心协调对接,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蔡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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