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19时,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然灯火通明。点钞机工作的声音在节日前夕的夜晚格外清晰……被执行人成某从案外人处筹措的15万元现金,悉数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一宗装修工程劳务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作为申请执行人的9名木工班农民工,在端午节来临之际拿到了第一笔被拖欠的劳务报酬。
当日15时,因拖欠9名农民工总计62万元劳务费而被立案执行的成某被传唤至琼山法院执行事务中心,9名农民工委托的代理律师也随后赶到。该案源于成某承揽了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某地产项目的装修工程,并将木工部分分包给了申请执行人谭某等9人组成的木工班组。工程完工后,经核算,成某拖欠9名农民工劳务费每人6万元至8万元不等。因成某长期未予支付,9名农民工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支持了其诉讼请求,案件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成某主要从事工程承揽业务,其名下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暂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依法对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继续采取其他调查措施,同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
询问中,成某表示因上游工程款未结算到位,其已陷入债务困境。他虽表示愿意偿还劳务费,但声称履行能力有限,需要时间筹措资金。而9名农民工已返回全国各地,对这笔被拖欠已久的劳务费期盼早日解决。双方虽有和解意愿,但在具体付款金额、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此时,执行法官面临两难:若依法对存在消极履行行为的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申请执行人短期内可能仍难以拿到案款;若暂不采取惩戒措施,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难以得到及时保障。和解是破解僵局的最佳路径。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过近4个小时的耐心释法明理,结合执行措施的威慑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成某在签订协议时当场支付首期劳务费15万元。
因成某临时向案外人筹措现金,又恰逢节前交通拥堵,当15万元现金送到法院清点完毕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时,已是万家灯火亮起、端午粽香弥漫。
这笔来之不易的首付款,不仅为9名农民工送去了节日的慰藉,也彰显了琼山法院坚持“民生小案不小办”,以高效有力的执行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李庆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