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新闻
2025 06/02 22:16:42

陕西延安市洛川县法院:果园承包诉公堂 联动解纷促和谐 ​

字体:

5月28日,陕西延安市洛川县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联动办案的形式,将庭前调查、调解搬到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640_看图王.jpg

原告史某甲与被告史某乙系同村村民。2002年11月,原告史某甲与被告史某乙签订《果园转包合同》,约定原告将承包村组的4.3亩土地(栽植苹果树)转包给被告,承包期限至2024年底,转包费15000元,承包费为每年860元。2007年,延长石油集团预埋输油管道时损毁涉案承包土地上部分果树,双方为补偿款发生争议,后经法院判决处理。2009年3月,被告在案涉土地上补栽缺失果树,并于2023年年初搭建了防雹网。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亦未将涉案承包果园交付至原告手中,原告无奈再次诉至法院。

640 (1)_看图王.jpg

“农时不等人”。考虑到正值农忙备耕季节,办案法官于是主动上门与村干部商议后决定启动“联动解纷”机制,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纠纷症结点,深入果园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后在党建室以“背靠背”的方式对原、被告分别进行劝说,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耐心劝导,释法析理,明确告知被告拒不交付承包果园及拖欠承包费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原告阐明被告重新补栽果树、搭建防雹网确实提高了土地附加经济效益。最终,双方同意将案涉承包合同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承包款合计20640元,同时由原告酌情支付被告补栽果树及防雹网补偿款5000元,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我们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优势,延伸司法服务,服务窗口前移,准确把握群众诉求,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就地调解、就地办案力度,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真正把‘学做双争’活动融入到优质高效的案件办理之中,为苹果产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副院长张永军表示。(范孝明  郝   蕾)

 


【责任编辑 -樘嘉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