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和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组学习,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此次学习聚焦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由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朝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乐领学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参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中心组成员围绕 “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锻造新时代司法铁军” 主题研讨交流。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旁听并提建议。
本次学习将个人学习与集体研讨相结合,将纸面学习与视频观看相结合,将会议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通过研讨式、案例式、沉浸式学习,实现了中心组联组学习的理论共学、同题共答、难题共商、思路共启的学习目标。这是我县中心组联组学习在全市率先开展后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下一步,县委宣传部将发挥好县法院和县检察院联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开展“三位一体”列席旁听、中心组联组学习等有效载体,提升基层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质效。将结合“洛书理韵”宣讲品牌,聚焦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县委“124331”工作布局,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制度的落细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