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解决了,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近日,在调解现场,当事人刘某某激动的话语,为一起剑拔弩张的租赁合同纠纷画上句号。这起原本疑难复杂、极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通过“法庭+调解协会”联动调解机制,以先行调解方式,仅用5天时间便高效化解,尽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法庭+调解协会”联动,调解房屋租赁纠纷
2024年8月,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刘某某来到双阳某地施工,为解决住宿和施工用具存放问题,他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孙某将自家闲置房屋出租给刘某某,租期自签约日起至施工项目结束,合同特别载明“出租方空闲区域在不妨碍其正常生活前提下,允许承租方临时存放施工工具及建材”。
然而,当合同履行至2025年4月,矛盾骤起。孙某以“堆放物遮挡出行通道,影响其正常生活,且长时间占用存在安全隐患”为由,禁止刘某某继续使用场地,还要求其额外支付场地使用费和物品保管费。刘某某则拿出合同据理力争,坚称对方违约,甚至提出若解除合同,孙某必须退还剩余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调解现场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孙某不同意继续出租房屋,强行将刘某某赶出,并扣留现场存放的脚手架、电焊机等施工设备。刘某某报警求助,可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民警调解失败,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双阳法院收到刘某某起诉材料时,孙某当即表示要提起反诉。考虑到案件极易激化矛盾,法院立案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机制。承办法官与调解协会的调解员密切配合,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向派出所了解案件的具体经过和双方的诉求,还深入涉案院落实地勘查。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化身“倾听者”和“和事佬”,耐心听双方诉说,细致分析案件细节,劝解双方保持理性,避免矛盾升级;法官则变身“法律引路人”,结合争议焦点,从法律层面释法明理,提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法官与调解员默契配合,反复沟通、“磨破嘴皮”,终于渐渐消弭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经过数轮艰难谈判,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派出所民警、法官、调解员和代理律师的共同见证下,刘某某将其存放的工具和材料清点无误后全部搬离,孙某也在第一时间将剩余的租金及相关费用转账退还给刘某某,双方当场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双阳法院与派出所、调解协会高效联动的生动缩影,充分彰显了各部门协同解纷的强大合力,也展现了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专业与温情。
未来,双阳法院将持续深化先行调解工作,全力推行多元解纷机制,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以更贴心、更细致的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
